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引进)
2024-08-15
更新时间:2024-08-15 19:46:45作者:未知
申请流程
(一)申请及审核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1,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由所在单位加盖意见后,并提交以下资料由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核:
(二)公示
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受理情况,确定申请人名单并在南头镇政府网站公示符合选房资格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或其他问题的,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由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核查处理,反馈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三)选房和签约
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根据核准结果及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核查后不影响其办理入住的,通知申请人并协助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并于1个月内由南头镇人才公寓运营管理部门与申请人选房、签订租赁合同、缴交租金及保证金、办理入住手续等。
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更换房型或对租赁合同所规定事项作其他变更的,须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扫码即下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