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引进)
2024-08-15
更新时间:2024-08-15 19:33:50作者:未知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南头镇个人(家庭)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1,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由所在单位加盖意见后,并提交以下资料由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审核:
申请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更换房型或对租赁合同所规定事项作其他变更的,须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扫码即下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