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引进)
2024-08-15
更新时间:2024-08-15 19:38:48作者:未知
注意事项
(一)人才公寓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将进入排位名单,层次较高人才优先排位,同层次人才根据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轮候排位。如房源紧张或经调剂无合适房源导致申请人暂时无法选房的,则保留申请人选房资格,按人才层次、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继续轮候,申请人无需再次递交申报材料,后序人员依次递补。
(二)承租人才公寓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据实分摊的费用,以及入住后人才公寓的进一步装修费用、非不可抵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才自行负担。
(三)申请人需严格遵守《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原文链接:http://www.zs.gov.cn/ntz/zcgw/gfxwj/content/post_2432451.html)的相关规定,并接受南头镇人才公寓运营管理部门的管理。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760-23380215。
南头镇人才公寓配有电梯、廊灯等基础设施,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电磁炉、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等家电一应俱全,沙发、桌椅、床、衣柜等日常用品也一并配齐,人才可拎包入住(租金每平方米约13元)。
南头镇人才公寓地址
长虹华悦府(中山市东福南路与新柳西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2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