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由谁发放的?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7 00:58:42作者:佚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赡养老人篇操作指南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 (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中外祖父母的支出。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3000元/月(定额扣除)
2.非独生子女: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本人扣除
1.平均分摊: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3.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1.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2.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确认流程
一、新增赡养老人信息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税】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点击“赡养老人”,选择扣除年度
4.准备好相关资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5.完善本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
6.选择被赡养人
7.被赡养人信息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8.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点击“确定”
9.独生子女的,点击“下一步”;非独生子女的,选择“分摊方式”和录入“本年度月扣除金额”,点击“下一步”
10.选择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您的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完成操作。
二、修改分摊比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税】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3.选择需要修改的信息
4.点击“修改”
5.选择“修改分摊方式”
6.修改“分摊方式”“本年度月扣除金额”,点击“确认修改”
7.提示修改成功,操作完成
三、“删除”赡养老人信息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税】
2.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3.选择需要修改信息
4.点击“作废”
5.再次确认,点击“作废”
6.提示作废成功,操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