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由谁发放的?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01:02:20作者:未知
基础养老金按照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分类承担。除中省财政承担资金外,市县两级财政承担部分为市财政承担10%,县(市、区)财政承担90%。
(1)各县(市、区)对领取待遇的高龄老人,全市统一增设三个档次加发基础养老金;
(2)70至79周岁每月加发10元,80至89周岁每月加发20元,90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30元,加发部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3)鼓励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费1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全市统一每月加发10元,加发养老金每月最多不超过100元,加发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一. 咸阳用电子社保卡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具体流程
1. 登录电子社保卡,[首页] - [人社办事]找到[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 点击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
3. 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4. 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
5. 申请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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