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由谁发放的?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7 00:57:25作者:未知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学历继续教育支出400/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3600元
大病医疗支出扣除标准: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标准:1000元/月
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15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1100元/月;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800元/月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标准:独生子女3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婴幼儿照护支出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