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2-23
更新时间:2024-02-23 17:09:11作者:佚名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我们现在使用的是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启用。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知
一、补发对象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助产机构出生的孩子,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如因出国等需要《出生证明》时,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详情请到公证处咨询。
二、补证需提供材料
一般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提供材料如下: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和申请书(补发时现场填写)。
2.原出生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母亲住院分娩病历首页及新生儿记录、《出生医学证明》副页或存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记录(每一页需加盖机构完整公章)。
材料调取流程:办理人需提供产妇本人、孩子父亲、孩子的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daolifuyou2006@163.com(注明孩子出生医院全称),发送后请致电:51669292,和工作人员确认信息等待反馈结果。
3.如助产机构查询不到《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请自行前往新生儿首次落户派出所调取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4.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刊登要求:哈尔滨市级以上,每日发行的报纸,刊登内容: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全称)、父母姓名和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详见出生证存根或副页)。
5.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6.新生儿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及三个人的个人页)。
7.离异状态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明确孩子监护人及抚养权。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及未办理落户的需致电咨询
补充说明:
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须由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到场办理,办理现场需要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签字,否则无法受理;若孩子父亲或母亲(存在婚姻关系)有一方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的需提供另一方的委托书原件;若无婚姻关系的由孩子法定监护人办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中的内容与原证信息一致,由于《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唯一性,新证与原证编码发生改变。
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可至补证办公室现场填写。
3.材料准备完整后,需提前预约,如有特殊情况可致电咨询。
4.预约咨询电话:51669292
预约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间每周二或周三下午统一办理(请提前安排时间,按预约日期前往)。
5.办理机构: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道里区顾新路788号(道里区人民医院院里按箭头指示找到本中心,前往310室办理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