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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24-02-23 17:07:24作者:未知

哈尔滨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出境定居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4.关联卡。

  提取条件: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提取对象:

  职工本人。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5.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