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2-23
更新时间:2024-02-23 17:07:24作者:未知
出境定居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4.关联卡。
提取条件: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提取对象:
职工本人。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4.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5.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境定居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