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4-06-29
更新时间:2024-06-29 17:04:56作者:未知
为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2〕9 号),助力海淀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吸引新毕业大学生留海就业,缓解毕业生走出校门后的阶段性住房问题,现就海淀区启动面向新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意向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配租房源情况
(一)项目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1个项目,房源300套,见下表:
创客小镇项目位于温泉镇太舟坞水岸温泉北侧,运营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
配租房源300套,均为建筑面积30㎡左右的零居室,已配备必要的家具家电。
租金标准为66元/建筑平米•月(含物业费、家具家电),水费、电费等生活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二)房源展示
1.展示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2024年7月8日17:00
2.展示网址: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phc.com.cn)在房源展示期间,登录展示网址,点击“多元业务”—“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办理”按钮,查看项目信息介绍,或登录北京保障房APP查看。
二、配租条件
(一)配租对象
在海淀区就业且在京无住房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就业地认定以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确定的就业单位的纳税地为准。
申请配租的新毕业大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申请人为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⑵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海淀区纳税;
⑶申请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
⑷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且未通过其他方式承租公租房或领取各类租房补贴。
三、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日9:00--2024年7月8日17:00
2.登记方式
通过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或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APP进行登记。
重点说明:登记信息请务必检查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之后不再接受新登记。在登记期间,若申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在登记截止前及时进行系统变更。在登记期结束后,所有信息均不能再修改。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3.登记材料
申请人意向登记时,须提供原件的电子版照片或PDF扫描件并确保清晰:
⑴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婚的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并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均符合的由一方申请。填报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一致;
⑵学历学位证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结果(《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工作证明中须上传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其中上传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
未按要求填报和上传材料导致无法确认身份、合同信息的视为登记无效,请申请人如实提交材料。登记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4.资格审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意向登记申请人(或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通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同步转发公示。
5.选房签约
选房顺序按照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的登记时间排序确定,具体时间及安排见后续选房公告。
四、特别提示
1.使用“北京保障房APP”登记的,请在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网首页下载最新版本。
2.此次专项配租工作仅对本公告中涉及的1个项目,配租结束后申请资格不再保留。
五、其他
海淀区新毕业大学生专项配租咨询电话:010-82785468,项目咨询电话:4006681021转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
http://zyk.bjhd.gov.cn/jbdt/auto4522_51806/zdly/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址:
https://www.bphc.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 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app操作手册.pdf
附件2 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配租平台WEB操作手册.pdf
附件3 创客小镇项目简介.docx
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