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洛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及条件(洛阳失业保险待遇政策)
2024-08-07
更新时间:2024-08-07 17:04:01作者:佚名
本市居民身份证办理预约
前置条件: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可在市内任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申请办理。
点击查看:市内任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
所需材料
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
2、监护人身份证;
3、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提供户口本,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收养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4、监护人现场签定承诺书;
5、监护人与申请人现场合影。
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
2、含照片的学生证、社保卡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现场签定承诺书。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需持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备注说明
办证申请。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相关手续。
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等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缴纳工本费。按照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丟失补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证件领取时间及方式。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单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属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