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双龙新居配售型保障房配售对象有哪些
2024-08-01
更新时间:2024-08-01 21:45:41作者:未知
福州双龙新居配售型保障房配售对象
(一)住房和收入困难群体。
(1)我市六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下同)公租房在保家庭、轮侯家庭,且具有六城区城镇户籍的;
(2)具有我市六城区城镇户籍、在六城区范围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23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万元)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普通工薪收入群体。
具有我市六城区城镇户籍,在六城区稳定工作生活,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的普通工薪收入家庭。
保障性住房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请,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中已享受过房改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保障家庭,应按规定在保障性住房交付前腾退政策性住房,公租房轮候家庭应退出公租房轮候。离异家庭离异应满2年方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居民家庭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计入该家庭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认定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