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2024-08-30
更新时间:2024-08-30 20:10:36作者:未知
无锡新吴区以旧换新条件是什么?
凡在高新区(新吴区)范围内拥有自有商品住房的居民(居民个人征信正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且有权处理该套旧房),在活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以旧换新”业务。
“以旧换新”报名须知
(1)存量二手商品住房(不包括宅基地房屋、房改房、商业物业、商住和商办房屋)须位于高新区,应具有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并确保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2)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在置换过户之前,必须结清相关使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且在三方协议约定时间前达到空置交房状态,同时完成精保洁,户口限时迁出。
(3)支持一换一、一换多,即一套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可以置换参与“以旧换新”业务项目的一套新房或多套新房。
(4)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置换总价需不高于新房购买价的60%。超出部分不予折现、退还,置换新房房源总价剩余款项可现金一次性支付,也可按揭贷款支付(需符合银行贷款要求)。
(5)支持直系亲属(三代以内)间的“以旧换新”业务。“以旧换新”业务申请人应当为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可指定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作为新房实际购房人(例如存量二手商品住房的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置换新房的合同主体可以为子女)。
(6)对已经成功置换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原住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确有居住需求的,可向城建集团指定收购主体申请租赁,具体条件互相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