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2024-08-30
更新时间:2024-08-30 19:57:50作者:未知
申领:
线上渠道:
“江苏智慧人社”APP/微信小程序,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
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线下渠道: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常住地社区申领。
小贴士: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前,请先办妥失业登记哦!
发放:
(1)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资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现场领取。资金正常每月15号前到账,其中,每月1-6号审核通过的,资金当月发放(当月代缴医保和生育保险),11号至月底审核通过的,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医保和生育保险于次月补缴)。注:每月7-10日为结算期,无法申领审核失业保险金,遇到节假日的时候结算期可能会有调整。
(2)符合享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失业金,但是,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