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动车报废与延缓报废年限一览表
2024-03-12
更新时间:2024-03-12 00:19:53作者:佚名
汽车报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强制报废,第二种是自愿报废。
1、强制报废
国家对车辆行驶上路的安全性和环保性是有严格要求的,对不同的车辆类型与用途,有着明确的强制报废年限,一旦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将会被强制报废。
例如小、微型的出租客运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8年;公交客运类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3年;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等。
除了汽车的强制报废年限,在车辆年审时,若出现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环保标准、或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均会被要求强制报废。
根据我国《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应当及时交付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2、自愿报废
自愿报废是指汽车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车主提前进行汽车报废办理,随着车主安全意识的增强,自愿报废的比重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