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省内流动就业需要办理社保转移吗?
2023-12-21
更新时间:2023-12-21 14:40:41作者:佚名
线上认证流程
(一)“浙里办”APP
1.登录“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认证”,点击进入。
2.在认证界面中,有“本人认证”和“帮助他人认证”两种选择。
①本人认证
本人办理社保待遇认证,选择“本人认证”,点击“进入人脸识别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认证。
②帮助他人认证
帮助其他人员办理社保待遇认证,选择“帮助他人认证”,输入认证对象的真实姓名、证件号码,然后点击“进入人脸识别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认证。
(二)“电子社保卡”APP
登录“电子社保卡”APP(未申领电子社保卡的个人,需要先申领再办理),点击“人社办事”—“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点击“开始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认证即可。
温馨提示
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的认证对象,可以让子女通过“亲情服务”功能进行刷脸认证。
第一步:登录“电子社保卡”APP,点击右下角“我的”—“亲情服务”。
第二步:点击“添加亲情账户”,填写信息添加人员成功后,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认证即可。
(三)“掌上12333”APP
登录“掌上12333”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完成认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