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驾驶证清分规则 泰安驾驶证消分地点
2024-03-27
更新时间:2024-03-27 12:51:16作者:未知
签订时间:
轮候家庭选房后,应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应及时与南宁城投集团联系),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无故逾期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选房时保障资格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需在选房之日起10日内到南宁城投集团江南服务站签订承诺书并重新申请保障资格,待正式取得保障资格后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承诺书或逾期未申请保障资格或取得保障资格未按规定时限要求签订合同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选房结果,同时按照《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制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签订方式:
租赁合同签订方式分为线上签订和线下签订两种。
1.线上签订,请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按提示操作(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2.线下签订,请到南宁城投集团江南服务站(地址:江南区友谊路46-30号友谊苑2栋2-103、2-104号商铺)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前往。线下签约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2236333。
温馨提示:
选房确认时间为当天24: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轮候家庭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其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