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入学优待申请指南(二孩及三孩)
2024-06-19
更新时间:2024-06-19 15:28:46作者:未知
二孩及三孩家庭入学优待
(一)政策对象
同一对法定夫妇合法生育的具有天台户籍的第二、三孩(须首次户籍登记在天台县)。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保障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包含外国语学校)分批次招生,符合意向学校当年度招生入学基本条件且有空余学位,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家长提出申请后,可安排在其兄(姐)所在学校入学。
2.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段)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可将双 (多) 胞胎适龄儿童并号报名。
3.录取到同一所学校的双 (多) 胞胎适龄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后,可编入同一个班级。
(三)办理流程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住宅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 、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
(五)申报时间
同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台微教育”,相关招生通告将第一时间发布)。
(六)业务部门
天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3173924(幼儿园)、0576-83173925(小学)。
(七)其他
本条细则最终解释权属天台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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