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远医疗救助汇总 清远市医疗救助
2024-03-05
更新时间:2024-03-05 19:50:07作者:未知
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后,打印好《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打印好《认定表》,手写诚信承诺并签字;通过了预申请或续贷的学生不需要填写《认定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会生成《认定表》);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上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二)续贷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如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