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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更新时间:2024-09-29 12:22:52作者:佚名
2024年保定人才政策解读·“保才十八条”
《关于建设新时代“人才保定”争创国家高水平人才平台的若干措施》
一、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享受河北省支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人10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在保定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给予30万元至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柔性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在享受河北省支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的生活补贴。对柔性引进院士的企业,根据人才贡献情况,按其所付薪酬的30%,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
二、着力吸引科技创新人才
围绕“7+18+N”现代产业体系,聚焦智能、低碳、健康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实现产业化的创新型人才,申报的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最高给予科技项目经费100万元。
三、更大力度集聚青年人才
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保定就业创业,首次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博士、硕士、本科每月分别享受3500元、2000元、1500元的租房补贴;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享受博士30万元、硕士15万元、本科10万元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四、培育壮大技能人才
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和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给予20万元至100万元补贴。鼓励在保职业(技工)院校面向我市重点产业、紧缺职业(工种)开设全日制培养专业和校企合作“订单班”“冠名班”等,对签订2年以上办班协议且该班次毕业生到办班企业就业率不低于70%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补助。对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团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团队)和指导教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
五、吸引汇集疏解单位人才
对落地保定的央企总部及其二、三级子公司等疏解单位的各类人才,不受平台性质、社会保险、个人档案限制,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薪酬、社保、医保、公积金等方面享受我市同层次人才最高最优政策。
六、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
对全职来我市工作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的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后在国家支持政策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
七、大规模选拔培育农业专业人才
面向国内农业高等院校及非农院校涉农专业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招聘1000名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法人、外出经商返乡人员、近5年全国涉农专业院校毕业生、具备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养能手,以及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村干部等人员中大力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为全市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农业职业经理人;集中培训农村电商人才,力争每村培育1名电商直播师,实现电商直播间进村全覆盖。
八、实行人才政策“漫游制”
面向国内外广揽贤才,实行人才政策“漫游制”,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参照或高于国内城市招才引智最优政策执行。
九、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池”
拿出1000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来保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事业身份的可保留事业编制,不具有事业编制的,按照程序选聘入编。对市直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使用周转编制按政策程序办理调动或招聘。
十、探索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为盘活创新资源、实现创新链条有机重组,支持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创业团队与地方政府及各类功能区等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符合政策规定的可设立事业单位,在科研开发、人员聘用及薪酬分配、科研成果处置、创新创业投资等方面拥有充分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
十一、支持建设“人才飞地”
支持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主导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重点科技企业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创新资源丰富城市建立研发基地、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技术转移中心等以技术研发、企业孵化、创新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人才飞地”。经认定的市级“人才飞地”,每个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飞地引才用才和科技研发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飞地人才,不受户籍所在地、参保地等限制,可申请享受人才奖补政策。燕赵英才卡A卡相当层次的飞地人才在与保定合作的北京医疗机构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保定市相关医疗机构专人协调,优先就诊、优先住院。
十二、发挥市场作用引才
在国内发达城市或欧美等海内外人才密集地区,设立“引才工作站”,聘请“引才大使”,一次性给予10万元活动经费支持,对于介绍引进的海外人才在为我市服务期间取得燕赵英才A卡和B卡一类、二类的,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三、大力创建科技创新平台
对新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经费支持;对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年内每人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
十四、加大科研奖励支持力度
对我市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最高按照特等奖50万元、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给予奖励。对我市获得省科技奖项(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主持完成单位,最高按照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给予奖励。
十五、大力强化服务保障
经认定的燕赵英才A卡和B卡一类、二类持卡人,其未成年子女在保定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在其户籍地或服务地择优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本人在保定市市直公立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缩短挂号、就诊、住院等待时间,根据需要推荐或预约医疗专家(含北京合作医院到保出诊专家),提供邀请相关医疗机构会诊服务,市直公立医院建立人才健康档案,定期提供健康指导和医疗保障跟踪服务;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优先入住保定市公办养老机构,并享受普惠养老待遇,选择入住市域内民办中、高端养老机构的,市民政部门帮助协调办理。
十六、全力提供住房保障
①入住“古城老院落”。对于我市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国家级行业领军人才,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可免费入住保定“古城老院落”(历史文化建筑);②提供“保定小院”。对引进的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以成本价租住“保定小院”,最高年限20年,也可享受每年免费15天“体验式”入住;③设立“人才住房”“人才公寓”。对于我市燕赵英才卡持卡人,以及来保留保的高校毕业生(含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大学生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申请按成本价购买保定“人才住房”,同时,提供500套保定“人才公寓”,可按市场租金的80%申请租住。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及高校毕业生的购房补贴政策与本条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十七、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制度
探索建立数字化人才服务信息平台,设立保定“人才码”。人才可通过平台扫码办理燕赵英才卡申请、各类经费补贴申领、子女入学申请、人才政策查询等服务事项,实现人才补贴“一键申领”、人才服务“一网通办”、人才政策“一站宣传”。
十八、建立人才特事特办制度
对符合保定发展需要的特别优秀人才和优质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岗特薪、特事特办,支持政策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