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煤热力供热站报修电话(长春东煤热力客服电话)
2024-09-29
更新时间:2024-09-29 11:13:42作者:佚名
山东新生儿出生证明换证
换发时应由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到原签发机构提出申请,原签发机构在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予以换发。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领证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
(二)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三)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授权委托书;
(四)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落户者只提供正页)和换发登记表(附件17)等;
(五)因签发机构责任导致的换发由签发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或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可只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抚养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不能提供另一方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的书面声明。
新生儿父母使用军官证信息签发,申请变更为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的,应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干部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出具的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与军官证信息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申请变更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信息的,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姓氏可随父母信息变更相应调整。新生儿已办理落户登记,换发后需重新办理落户登记的,新生儿父母持签发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到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撤销出生登记,同时,交回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对原落户地公安机关不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应由公安机关出具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副页复印件和无法提供副页的说明。
换发后,新生儿落户登记信息变更的,签发机构应函告新生儿落户地公安机关。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因死亡、失踪、羁押入狱等原因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申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