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乡居民是否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023-12-20
更新时间:2023-12-21 00:21:52作者:未知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责任。
2、提出统筹解决全区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负责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3、提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方案;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落实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研究、完善并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4、制定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5、监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有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省、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6、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7、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学习。
8、编报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资金。
9、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