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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一类慢性病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4-02-02 17:10:24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一类慢性病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慢性病按照病情情况以及后期治疗所需花费费用,分为一类慢性病和二类慢性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类病种范围:糖尿病、高血压II级及以上、脑血管病后并发症(后遗症)、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精神病、克汀病、结核病、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城乡居民一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共用4000元限额,报销比例是70%。

  

本文标签: 慢性病  城乡居民  克汀病  肺心病  结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