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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莆田救助站

更新时间:2024-01-29 11:18:36作者:佚名

莆田涵江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莆田救助站

  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一)涵江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社会救助家庭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1.因疾病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门诊)费用单据(发票)或医保报销凭证(费用结算清单);购买特种治疗药物的正式医药机构发票可计入自付医疗费用;

  2.因遭遇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申请救助的需提供: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突发性事故证明;

  3.因教育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教育费用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4.实施危房改造、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易地搬迁的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抚、扶)养人收入证明材料;

  (六)家庭(个人)或其赡养、抚(扶)养义务人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的,需提交(一)至(四)所列申请材料,对一时无法提供(三)申请材料的可由村(居)证明替代;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的,需提交(一)至(六)所列申请材料,其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家庭、已获得住房保障的家庭和经教育、残联、工会等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省级基层干部重点关爱帮扶对象等无需提供(五)(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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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家庭  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困难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