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招生政策2024
2024-05-14
更新时间:2024-05-14 16:34:42作者:未知
一. 公办学校录取程序
1.公办学校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学区认定,如果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社会事务部统筹,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等因素考虑,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实施分流。录取顺序如下:
2. 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以下相同)。
3.学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登记就随父或母(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父母(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按户籍所在地确定学区。
4. 学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5.学区内投靠户、挂靠户和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或在集体户,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
6. 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开发区范围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
7. 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开发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社会事务部根据批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从2021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私有产权住房,三年内只接受一户家庭适龄子女入学报名。
二. “公参民”转公学校录取程序
1. “公参民”转公学校在过渡期内仍沿用以往招生方式。丽泽中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平台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双溪实验学校按公办学校招生批次招生,其中初中部先满足原西苑中学学区范围的生源,如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开发区城区范围招生;小学部面向开发区城区范围招生。
三. 民办学校录取程序
1.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招生平台核验通过的报名人员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全程参加,具体操作办法由社会事务部制定。补招阶段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小学报名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剩余学额面向婺城区行政区划(含婺城区和开发区)统一招录;其小学报名人数多于初中招生计划数的,也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 参加直升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就读年限不得少于3年。
5.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要及时公布,家长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 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录取公示名单应与学籍名单一致。
7.在民办学校、“公参民”转公学校已报名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继续参加未招满的民办学校报名,也可以参加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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