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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泉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3 10:23:32作者:未知

2024年龙泉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4〕28 号)相关要求,现将龙泉驿区2024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如下。

  一

  报名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二

  报名方式

  龙泉街道、大面街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现场资格确认”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6月13日9:00—6月17日17:00,网上信息采集(网址https://online.cdzk.org)。

  十陵街道、同安街道、西河街道、柏合街道、东安街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线下报名”。6月13日—17日9:00—17:00,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参加普惠性民办园招生,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

  备注:

  1.在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2.已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安置地的1所幼儿园;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的1所幼儿园。

  三

  资格审核

  参与龙泉街道、大面街道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6月18日—20日,根据幼儿园的通知,到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幼儿园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交资料:

  普通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

  拆迁已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分房协议。

  拆迁未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具的证明。

  6月20日,审核结束后,各幼儿园公示审核结果及名单,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到报名的幼儿园门前公告栏查看审核结果。

  四

  录取方式

  龙泉街道、大面街道的幼儿园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6月24日。届时将邀请区人大、政协、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代表,街镇代表、督学代表、园长代表、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见证电脑随机录取过程。

  十陵街道、同安街道、西河街道、柏合街道、东安街道的幼儿园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通过抽签等方式公开公平录取,录取时间为6月24日。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或独立报名。录取方式有两种:

  方式1:捆绑录取。捆绑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一旦录取则视为捆绑幼儿全部录取,未录取则视为全部未录取。

  方式2:独立录取。独立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每名幼儿独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根据录取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五

  公布录取结果

  6月2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幼儿园门前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了解办理入园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六

  办理入园登记

  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幼儿园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空缺学位不再补录。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孩子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

  七

  招生划片及招生计划

  龙泉驿区2024年普惠性民办园共54所,计划招生4635人。

  (一)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泉街道的适龄幼儿。

  (二)大面街道

  大面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面街道的适龄幼儿。

  (三)十陵街道

  十陵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十陵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四)同安街道

  同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同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五)西河街道

  西河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西河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六)柏合街道

  柏合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柏合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七)东安街道

  东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八

  收费标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一级园收费不超过1500元/生·月、市二级园收费不超过1200元/生·月、三级园不超过900元/生·月(含生均财政补贴80元/生·月)。具体收费标准以幼儿园公示为准。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九

  招生咨询

  如遇到幼儿招生相关问题,可拨打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028-84857671)进行咨询。

  如在报名平台操作中遇到问题,还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8-86695454)进行咨询。

本文标签: 街道  幼儿园  幼儿  户口簿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