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一分一段表—06服装纺织类
2024-08-17
更新时间:2024-08-17 00:46:56作者:佚名
曲江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1号)及《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曲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免试就近入学。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曲江教育局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坚持阳光招生。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接收中国籍学生就读。
二、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报曲江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公办小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为公办小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曲江新区与雁塔区相互承接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三)信息发布
6月25日,在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曲江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曲江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公办小学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小学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信息审核
小学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1.表格下载及填写。登录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
2.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
学生家长持审核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的类别: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审核时间: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
审核地点:对应学区公办学校
资审资料: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第二类 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校的类别:以下五类适龄儿童,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
审核地点:曲江三小东校区(公田五路与春临四路十字东南角)。
预约流程:属于第二类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4日9:00起开始进行线上预约(附件3)。
①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入学对象及所需证明材料见《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附件4)。
②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适龄儿童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拆迁证明、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③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已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入学办法见《曲江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附件5)。
④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⑤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具体入学办法及“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内容见《曲江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附件6)
3.领取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小学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入学,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六)公办小学入学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同一类别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依次排队;随迁子女根据居住情况、购房情况、就业情况等依次排队。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统筹协调”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因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统筹类别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
(七)民办小学入学
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所,分别是: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和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小学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小学部可在曲江新区、雁塔区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曲江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3.公布计划
7月11日,曲江教育局通过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曲江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小学的,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
报名时间:7月14日8:00—7月26日18:00
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27日12:00,曲江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7月28日9:00,曲江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随后,曲江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小学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申请补录。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小学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小学部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小学补录经曲江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7月29日18:00前,曲江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小学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7月30日8:00至7月31日14:00补录报名,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曲江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7月31日14:00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学校自8月1日至8月2日在招生计划内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小学通过网站公布并报曲江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小学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8月3日-8月4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对应学区公办小学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小学。
7.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办理入学手续
8月4日前,各民办小学印制各校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完成的录取通知书上报曲江教育局审核。
8月5日前,各民办小学发放经曲江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
8月6日至8月7日,各民办小学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三、初中入学
(一)招生对象
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划分
公办初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实施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区域,慎重稳妥实行多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为公办初中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曲江新区与雁塔区相互承接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一校一策”原则划分学区,确保学区划分无盲区。
(三)信息发布
6月25日,在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及“曲江新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曲江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公办初中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时间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初中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落实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信息审核
初中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表格下载及填写。登录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
2.信息审核及分类登记 (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
学生家长持审核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第一类 属于公办学校学区的类别: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
审核地点:对应学区公办学校
资审资料: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第二类属于区级统筹公办学校的类别:以下五类学生,由曲江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参考学生意愿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审核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5日17:00
审核地点:曲江三中(公田五路与春临五路十字东北角)。
预约流程:属于第二类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7月14日9:00起开始进行线上预约(附件3)。
①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学生,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入学对象及所需证明材料见《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附件4)。
②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拆迁前学区属于雁塔区移交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拆迁证明、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③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集体户学生。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学生及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落集体户的学生,已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未购房的家庭持集体户口登记卡、与居住地址一致的和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具体入学办法见《曲江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附件5)。
④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小学毕业相关证明(学籍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毕业证等)、《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⑤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就业,申请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
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具体入学办法及“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内容见《曲江新区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附件6)
3.领取报名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4.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学生父母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购房但户籍未落在该房产上的,所购房屋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集体户:将户籍落在集体户上的学生,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挂户:学生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六)公办初中入学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学生入学。同一类别按照家庭户籍情况、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依次排队;随迁子女根据居住情况、购房情况、就业情况等依次排队。
保障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统筹协调”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因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统筹类别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
(七)民办初中入学
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所,分别是:西安曲江康桥学校(九年一贯制)和西安曲江德闳学校(九年一贯制)。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2.招生范围
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初中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初中部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3.公布计划
7月11日,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初中的,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
报名时间:7月14日8:00—7月26日18:00
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27日12:00,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7月28日9:00,曲江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随后,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初中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申请补录,西安曲江康桥学校初中部、西安曲江德闳学校初中部补录为全市范围。民办初中补录经曲江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7月29日18:00前,曲江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初中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7月30日8:00至7月31日14:00补录报名,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曲江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7月31日14:00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由学校自8月1日至8月2日在招生计划内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初中通过网站公布并报曲江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初中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8月3日-8月4日,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曲江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对应学区公办初中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
7.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办理入学手续
8月4日前,各民办初中印制各校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完成的录取通知书上报曲江教育局审核。
8月5日前,各民办初中发放经曲江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录取通知书。
8月6日至8月7日,各民办初中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校要按照上级招生入学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全面做好招生入学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抽调骨干人员,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全力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建立预警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曲江教育局上报,发布预警提示并妥善处理。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及申诉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曲江新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将规范招生行为纳入各中小学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四)规范学籍管理。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及违规借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建立学籍自查制度,教育局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五)严格执纪问责。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附件7)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及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曲江新区义务段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地址:曲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区1层(雁翔路2600号)
曲江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29-81201281、029-68660129。
曲江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29-68660206
附件1.曲江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