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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
更新时间:2024-08-17 00:41:24作者:佚名
西安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西安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严禁将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计划管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三)坚持阳光招生。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四)坚持控辍保学。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招收中国籍学生,不得通过借读、挂靠、转学等变通方式接收中国籍学生就读。
二、小学入学
(一)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区划分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小学学区划分统筹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学生人数、历史沿袭、学校布局、学校所处区域、学校学位承载能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及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相对稳定、相对就近、适度调整的原则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全覆盖。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在坚持划片招生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招生办公室结合辖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我区公办学校统筹协调解决。
(三)日程安排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各公办小学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审核
小学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按照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工作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小学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各类学生须按照如下规定参加信息审核。
1.小学信息审核:
(1)各小学审核点:本区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到学区小学参加入学信息审核。
(2)小学区级审核点: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统筹类适龄儿童信息审核工作,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域,分别到区级指定的审核点参加信息审核。
小学区级审核点1:新合街道辖区随迁子女及其他新合街道范围内统筹类适龄儿童到新合第六幼儿园(纺渭路与灞耿路十字向东200米)参加信息审核。
小学区级审核点2:新筑街道辖区随迁子女及其他新筑街道范围内统筹类适龄儿童到新农小学(港兴二路与纺渭路十字向南100米)参加信息审核。
小学区级审核点3: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小学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其他政策统筹类适龄儿童到区招生办公室(港务大道6号浐灞国际港管委会北门信访接待中心一楼)参加信息审核。
2.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各审核点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并为学生打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小学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所有同意参加区级统筹派位的学生均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区级审核点信息及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3)。
各审核点审核过的资料(复印件)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五)公办小学入学
1.总体原则
先安排学区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学区范围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符合实际居住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需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2)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拆迁村户籍未变更的原村民,因新生儿落户增加的适龄儿童,在对应学区学校入学。拆迁后,新迁入拆迁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房产(含安置小区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4年小学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六)民办小学入学
1.招生对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2024年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小学部)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和灞桥区范围内招生。
对于符合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小学部)直升条件,并愿意在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经学校和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直升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3.公布计划。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辖区内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公布。
4.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小学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浐灞国际港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做到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公布辖区内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小学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申请补录。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小学部)补录范围为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和灞桥区。民办小学补录经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小学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小学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小学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报名参加西安市其他区县民办小学招生,且未被录取的符合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小学部)直升条件的业主子女,按照招生政策,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小学部)将不予保留入学学位。凡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进行统筹派位。
三、初中入学
(一)招生对象
具有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二)学区划分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初中学区划分统筹考虑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历史沿袭、学校布局、学校所处区域、学校学位承载能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及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相对稳定、相对就近、适度调整的原则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全覆盖。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实施办法,在坚持划片招生的前提下,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招生办公室结合辖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在我区公办学校统筹协调解决。
(三)日程安排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各公办初中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四)信息审核
初中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2),按照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安排,到学区对应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各类学生须按照如下规定参加信息审核。
1.初中信息审核:
(1)各初中审核点:本区家庭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直接到学区初中参加入学信息审核。
(2)初中区级审核点: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及其他统筹类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工作,分别到区级指定的审核点参加信息审核。
初中区级审核点1: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随迁子女及其他统筹类适龄儿童少年到陕师大陆港小学(港务大道与港丰路十字向西900米)区级审核点参加信息审核。
初中区级审核点2: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初中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及其他统筹类适龄儿童少年到区招生办公室(港务大道6号浐灞国际港管委会北门信访接待中心一楼)参加信息审核。
2.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各审核点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并为学生打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初中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所有同意参加区级统筹派位的学生均须签订派位意愿承诺书。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区级审核点信息及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3)。
各审核点审核过的资料(复印件)必须留存,以备查验。
(五)招生入学
1.总体原则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初中采取学区入学。先安排学区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学区内其他适龄学生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学区范围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学生;
(2)符合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学生;
(2)符合实际居住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需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学生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2)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拆迁村户籍未变更的原村民,因新生儿落户增加的适龄学生,在对应学区初中入学。拆迁后,新迁入拆迁村户籍的适龄学生,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同一套房产(含安置小区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4年初中招生适龄学生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审核结束。
(六)民办初中入学
1.招生对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辖区学校分布现状,遵循学校办学历史,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在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购买学位,保障西航花园小区、骞柳小区、西港碧水湾小区已落户业主子女享受免费初中义务教育和就近入学。以上三个小区已落户业主子女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进行入学意愿登记、信息审核和签订入学学位确认书。
2.招生范围。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4〕67号)要求,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按照西安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
对于符合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直升条件,并愿意在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就读的适龄学生,经学校和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审核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直升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
3.公布计划。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4.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初中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初中,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电脑随机录取。浐灞国际港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辖区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市教育局公布全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6.民办初中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申请补录。民办初中补录经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和补录范围。
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初中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初中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
报名参加西安市其他区县民办初中招生,且未被录取的符合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直升条件的业主子女,按照招生政策,西安西港花园学校(初中部)将不予保留入学学位。凡被民办初中录取的适龄学生,不再进行统筹派位。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是指,非我市户籍,父母在我区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父母在我区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由其父母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到浐灞国际港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信息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其他群体入学。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其他我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招生办公室按政策分类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
(五)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拆迁村民子女入学。拆迁安置房未交付,学区学校未拆除的,原则上仍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学区学校拆除的,拆迁村民子女在划定的临时过渡学区学校登记入学。拆迁安置房建成交付的,在安置区划定的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须成立招生工作小组,结合市区相关招生入学要求制定本校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负责本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和矛盾问题,对外公布咨询电话,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认真准确解答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及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及申诉渠道,加大违规招生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
(三)规范学籍管理。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及违规借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建立学籍检查制度,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
(四)严格执纪问责。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负面清单(附件6)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于风险摸排不彻底,应急处置不及时,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附件1.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doc
附件3.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区级审核点信息及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doc
附件5.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2024年各校咨询电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