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区别)

更新时间:2024-03-26 20:08:26作者:未知

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

房产继承人的顺序按照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被继承人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谁赡养老人谁继承财产吗?

不是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是否赡养和是否继承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顺序来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房产继承的简易程序有什么?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继承房产的顺序,按照法定继承要求执行,并不是谁赡养老人谁就继承遗产。赡养老人与继承遗产没有内在关联,无论是否赡养父母,子女是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协商,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

本文标签: 继承人  顺序  遗嘱  

为您推荐

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什么区别)

房产的所有人写遗嘱的,可以按照遗嘱的方式继承,没有写遗嘱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率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愿意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拥有房产。

2024-03-26 20:08

父母双亡房子继承费用主要是什么(父母双亡后房产继承需要交税吗)

父母双亡,子女在继承房产时产生的费用主要是房产证以及印花税,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子时不需要交纳契税。不过,如果不是独生子女,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且父母没有立遗嘱,具体由谁来继承房屋产权的这个问题

2024-03-26 20:08

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 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

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书后,应该按照执行书的要求执行,被执行人需要配合法院执行,不能有妨害公务的行为;被执行人拥有申请执行人员回避的权利,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4-03-26 20:08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均过世,遗产怎么处理?

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均去世时,遗产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也可以归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继承人享有法定的继承权,同时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2024-03-26 20:08

婚内老公死了孩子户口归谁 丈夫死了孩子归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去世的,子女的户口归女方所有,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子女都是跟随父母落户的,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过丈夫去世以后,另一方一定要给孩子办理户口变更登记,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女方是有权利将孩子

2024-03-26 17:38

什么人是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 什么人是行政诉讼中利害关系人的主体

具体的行政行为对公民的权益有影响的主体就是行政诉讼中的利害关系人,这些人可以是相邻权人,也可以是公平竞争权人,行政诉讼案件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当行政机关不履行规定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2024-03-26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