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同意申请的决议规定是什么 关于同意股东会决议的书面意见
2024-06-22
更新时间:2024-06-22 05:02:51作者:佚名
一、公司解散股东会申请怎么写?
本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设立(变更)登记,领到工商局设(新)字第___号执照。
兹经全体股东同意解散,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检附有关文书,缴销原领执照,请准予解散登记。
此致
________(登记机关)
申请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是什么?
1、登记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3、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涉及到公司结算方面的问题,必然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在公司解散之前的话是需要登记债权的,同时需要将公司的一些资产事项作出明确的处理。如果公司的股东关于解散公司能够达成一致的话,还是需要开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