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伤害事故对方家属误工赔偿请求可以提出吗?
2024-04-08
更新时间:2024-04-08 17:37:21作者:未知
一、审查起诉阶段最长期限是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最长期限是一个半月,一般应该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有哪些权利?
1、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4、在审查起诉时发表意见。
四、审查起诉阶段定罪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会提起公诉?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五、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嫌疑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审查起诉是公诉案件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审查起诉阶段要审查的内容主要有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犯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存在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各方面的内容。如果有问题,可依法退回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