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2024-03-23
更新时间:2024-03-23 07:33:49作者:未知
一、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要件:
1、主体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
2、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过失;
4、客观方面为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处罚标准: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应遵循下列规则予以量刑:应由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四要件如下,主体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