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2024-03-04
更新时间:2024-03-04 20:08:09作者:未知
其实现在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起来,所以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车,但是我们要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那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有哪些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不负责;
2.交通事故是由于一方的过失引起的,应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能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在此基础上,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性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任何一方都没有过错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由一方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法定的赔偿项目共有16项。具体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其他财产损失。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能在以上16项赔偿项目中主张赔偿,不在项目内的,即便主张了也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