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十级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南京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2024-02-25
更新时间:2024-02-25 00:01:26作者:未知
一、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是否属于工伤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只有职工不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才属于工伤。所以,职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逃逸的,如果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就属于工伤,否则就不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肇事者未查获,应当先要求工伤赔偿;待查获肇事者后,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二、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上下班路上发生车祸的话,如果当事人不是事故责任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话,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当事人可以先行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评级之后要求赔偿,之后肇事者被抓获之后还可以向肇事者要求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