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书四方案”就来征地,对补偿会造成什么影响?
2024-06-05
更新时间:2024-06-05 07:34:27作者:佚名
这是很多当事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征收方会强制拆迁我们的房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而作出征收决定后,就需要处理征收补偿的问题。这个时候是可能发生的强制拆迁,从行政途径向司法途径过渡的一个重要阶段。
那么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还没签协议,是不是要被强拆呢?下面由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进行详细分析解读。
拆迁就在你身边
一、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还没签协议要被强拆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通常此时征收方采取这些行为,进行强制拆迁,毫无疑问就是违法强拆,只要收集好证据,是很好确认征收方违法的,可以依法争取合理补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在这里,我们必须解释一下“法定限期”这个词:即法律允许您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后依法进行复议或诉讼的一定期限。行政复议通常是60日,行政诉讼通常是6个月。
即您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半年之内,征收方是无权强制拆迁您的房屋的。否则就是违法强制拆迁,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违法并维护相应权益的,包括合理补偿、以及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等。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被拆迁人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在拆迁实施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以下权利:
(1)除受限制的补偿方式外,被拆迁人有选择补偿方式,依法获取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权利;
(2)享有与拆迁人平等协商、对话、签订拆迁补倦安,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拆迁补偿安里政策的知情权和对拆迁补偿安置过程的监督权;
(4)对房屋丈量 、评估有异议时,有重新申请丈量 、复核的权利;
(5)在协商补偿安置过程中,与拆迁人发生纠纷而达不成协议的,有申请裁决的权利;
(6)对裁决不服时,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认为强制拆迁,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时。有申请执行部门暂缓强制拆迁的权利;
(8)对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以法律之力,保护我们的土地和家园
以上知识就是对“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还没签协议要被强拆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也没有申请强制程序,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拆的。大家要明白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