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要需要去民政局修改婚姻状况吗
2024-04-13
更新时间:2024-04-14 05:02:06作者:未知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并且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法官在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判决由哪方直接抚养子女以及财产分割比例等,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因此收集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我们主要收集五类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1、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及身份证;
2、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证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如申请法院调取另一方的结婚登记资料,村委会、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女方生育男方以父亲名义在医院签字,对方与他人在外同居的租房合同,对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2、证明存在家庭暴力,如警方的调查询问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录音录像证据,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出具的书面证明,过错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等;
3、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所在单位对赌博吸毒行为的教育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机关作出的刑事判决书等;
4、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如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5、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一方经常出去嫖娼夜不归宿、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的聊天记录等。
三、证明自己更适宜抚养子女
1、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如纳税证明、工资收入证明;2、证明受教育情况良好,如学位证书等;
3、证明居住条件良好,如住所离学校近,方便子女上学等;
4、证明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感情更为亲密,如录音录像资料、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5、证明父母身体都比较健康,且愿意帮忙照看小孩;
6、证明对方有家暴、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重大疾病、传染病,不适宜抚养小孩;
7、证明对方长期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亲子关系淡薄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四、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有房产的,应当提供房产证或房屋购买合同、出资证明等;
2、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当提交银行账号;
3、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当提交资金账号、股东代码;
4、有车辆的,应当提交车辆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当提交债权债务涉及到的合同、借条等相关证据;
6、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应当提交婚内财产协议等证据。
五、其他离婚诉讼证据
1、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离婚需要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性病、智力有缺陷的,需要提供病情诊断等证据;
3、一方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应当提交原判法院、刑期等证明;
4、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提供对方有家暴、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的证据;
5、请求离婚经济补偿,应当提供自己长期照顾子女、老人、料理家务的视频录音资料,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
6、对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如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我们在掌握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