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民法典)
2024-02-09
更新时间:2024-02-10 00:00:39作者:未知
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二审可以吗
二审中可以申请证人出庭。
依据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一审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证人证词,二审还应该继续对一审的证据进行审查,在二审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二、对证人证言如何认证
1、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
证人证言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
2、要注意审查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无利害关系
证人与被告人或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作出的关系到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言,它的证明力有限,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必须有其他的证据进行补强。
3、要考虑证人作证时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
要考虑证人是否收到威胁、引诱等、证人的品格是否良好,有无劣迹等等。这些因素都要综合考虑,以判断证言真伪。
4、要注意言词证据之间合理矛盾的存在
如果多个证人之间,证人与被告人或被害人之间,就同一事件的任何细节的回忆和描述都相当一致,这是不符合人的记忆规律的,尤其是人们在遇到突发的事件时。许多案件中常见就某一情节,多个言词证据之间存在不少矛盾,有时矛盾还比较大,如对同一辆车的回忆有人说是红,有人说是绿,但只要能证明同样的时间和地点确有这样一辆车存在,并与其他的证据相印证,这样也可以达到证明标准。其实这种有矛盾的言词证据,证明力反倒较强。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经过证人或者是其他有关单位或者是个人的同意以后,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向法院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申请书,法院认为证人需要出庭作证的,然后再通知证人进行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