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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更新时间:2024-02-06 03:01:54作者:佚名
近几年,大家都说房价涨得飞快,实际上有一样东西比房价涨得还要快,这种东西就是生老病死后的归宿——墓地。那么为何墓地的价格比房价还要高呢?使用期限到底是多少年?购买时候需要谨慎什么?正值清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对宝鸡各大墓地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宝鸡墓地有多贵,6.88万元才买一平方米
墓地分为壁穴、单人墓穴、合葬墓穴。清明节前夕,记者走访了宝鸡多个公墓、陵园发现,在销售公墓的过程中,以面积大小、样式设计、石材等进行分文别类,类别不同价格也相差很大。
经调查了解,宝鸡地区最高的墓地售价达6.88万元,只有1平米而且使用期限只有20年,墓地价格远高于地区房价近10倍,不足1平米最低售价也在1.48万元。天台山陵园壁穴安葬根据高、中、低位置不同,差价在700元至1000元不等,最低6800元,最贵的7500元。其中墓穴销售价格2万元至3万元之间,大小不超过1平米。常羊山公墓则没有壁穴,主推单人墓穴价格在14800元至19800元之间,不足1平米,合葬墓穴2万元到3万元不等。福祉陵园壁穴价格是16800元,墓地的价格最高达48900元,只有1平米。常乐园公墓壁穴售价为14800元,墓穴价格区间为3.18万元至4.68万元不等。福安园壁穴墓地价格为6800元至1.2万元,同时也有位置朝向较好的墓穴,但价格高达6.88万元。蟠龙陵园前期开发已无墓可售。县区墓地则比市区价格低一些,岐山县福盛陵园壁穴价格为800元至1600元不等,合葬墓价格在2万元至3万元,且不足1平米。
采访过程中,陵园工作人员介绍说:“地段稍好一些的陵园,2万元至5万元的,当然,这还只是裸墓的价钱,算上殡葬费、管理费等等各种费用,花的银子还可以再翻上几倍。区别最大的就是单人墓穴和合葬墓,价格不同位置以及所选用的石材也不尽相同,最常见且加高的均为花岗岩,同时对于墓碑上刻字大字8元/个,小字5元左右/个,这些墓地使用权只有20年,到期之后均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据一位从事墓地开发的业内人士表示,宝鸡相对于一线、二线城市价位比较低,但就这些价格也远远高于地区房价几倍。宝鸡地区房价均价一般区域5000元/平方米,像繁华地段的也不过7000元/平方米。
他说:“墓地供需不平衡,并非是墓地价格飞涨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大部分公墓都是由民政部门主导经营,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对于殡葬服务基本给予免税,并且实行严格的殡葬服务价格限制政策。墓地价格的涨幅并不是市场主导,而核心问题是在政府的主导经营上”。
同时,他表示,根据1992年民政部颁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此外,建立经营性公墓,必须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最后报上级民政部门批准。也就是说,民政部门既是公墓的经营主体,也是公墓的管理主体。民政部门自己审批自己,能进行有效监督就很难了。
宝鸡一大型陵园负责人介绍,墓园的建设成本包括土地、景观等。而同一墓园内,墓穴占地、在园区位置、墓碑材质和样式等也会影响价格。他们墓园中,现在石材、运费、工资都在涨墓地价格也得涨,但墓地是稀缺资源,规划数量有限,这也是真正的“独门”生意,所谓的“市场”调价,也只不过是备案制而已。
使用权并非产权,20年到期后需缴纳管理费
墓穴有没有产权?能提前预订墓穴吗?墓穴是不是具有投资价值?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宝鸡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等相关单位。
记者调查发现,当前各地公墓管理费收费标准不一,价格有所差异。而伴随着墓地使用期限的到来,续费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续费标准该如何制定成为摆在面前的新课题。
宝鸡市殡葬管理处刘主任说:“20年所指的是墓穴的使用年限并非产权,同时使用年限到期后,消费者如果认为还有必要保留的,需要再交一笔延期使用费,目前宝鸡正在拟定政策性的指导价或建议价,但尚未颁布。买了墓穴后,一般经营者都会按年向用户收取护墓费,也称管理费,也因各个公墓(地)不同而不同价。目前暂由公墓、陵园单位自行定价,大致有5年、10年、20年的延期时间,目前延期费用各个公墓(地)的定价不一。”
对于宝鸡墓地价格高于地区房价!他则表示,墓地价格除了公益性质外,经营性质的公墓由市场调节价,根据消费者需求价格也不尽相同,也就是需求上的差异。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墓穴前首先要确认该公墓(地)是否具有经营许可证,然后要向公墓经营者索要墓穴协议书、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证照、专用发票“三证”,这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对于公墓经营者私自提供的白条、收费凭证应该坚决抵制,并可举报揭发。
呼吁出台墓地相关细则,更加规范殡葬管理
实际上,在殡葬这个高需求、高利润的行业里,中国几十年来的政策制定,譬如20年期限的问题,据公开资料显示,1992年民政部颁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提出了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但对公墓使用期限却没有作出明确要求。
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首次规定墓穴有使用年限,具体年限却由省级政府规定,于是各地出现了20年、50年、70年等多种年限。
直到1998年,民政部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才明确了“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
然而,我们都知道住宅产权一般都是70年,墓地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0年后到期了,子孙们还得续费,清明时节雨纷纷,一问墓价欲断魂。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墓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有墓无主的也应该明确。要想解决“身后难”,也呼吁政府部门在应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同时,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解决普通民众的最基本需求,同时对高价墓地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调控,在全社会树立新的安葬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