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2024-04-12
更新时间:2024-04-12 19:26:40作者:未知
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需要什么条件?
申领条件
珠海市户籍;符合年龄要求;孩子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符合当年计生政策生育的;如已享受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以及退休金加发5%等的,则延后5年申领。(奖励对象为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中,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双方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优待证/独生子女证明、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本人社会保障卡(已开通金融储蓄功能);
2.填写《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
3.珠海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单位开具的是否领取任何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证明或养老核定清单;
4.外地退休或迁入需提供退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证明。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现场咨询社区工作人员或咨询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珠海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配偶姓名 | 免冠1寸近照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身份证号码 | ||||||||||||||
结婚时间 | ||||||||||||||
户籍地址 | 银行账户 | |||||||||||||
家庭住址 | ||||||||||||||
工作单位 | 市/区/镇 财政供养 | |||||||||||||
生育或收养情况 | ||||||||||||||
生育∕收养子女 | 姓名 | 性别 | 年 月生 | |||||||||||
村、居委会意见 | 镇、街人口计生办意见 | |||||||||||||
区级人口计生局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非财政供养的不用填写)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