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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更新时间:2024-03-09 00:02:53作者:佚名
2024年江夏区幼升小新生入学招生政策
一、入学年龄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登记入学。
二、入学方式及条件
(一)对口就近入学
1.房户合一,即适龄儿童户籍和其父母住房地址一致,可在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
2.房户不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其父母房产均在江夏区,但户籍地址和房产地址不一致,可在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入学,或申请在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夏区,但其父母房产在江夏区,可申请在其父母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
(二)统筹安排入学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江夏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由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园区)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统筹安排条件,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父(母)在江夏区的居住证。
2.落户江夏区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落户所在地街道(园区)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3.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夏区,其父母在区内其他街道(园区)租房居住并申请在租住地街道(园区)就读,家长须先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在适龄儿童户籍地对口学校登录注册,然后向租住地教育总支提交入学申请书(户籍地对口学校及教育总支同意盖章)、就业材料、租房合同等,由租住地教育总支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实施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平台登记注册
1.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注册,入学招生平台网址为:https://zsrx.whebd.cn。
2.登记注册时间: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20日。
3.温馨提示:
(1)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图片。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在3月10—20日内)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2)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页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承担。
(4)3月10日至3月20日在平台注册/登记、填写信息的新生可于5月6日后,登录平台查看登记结果(登记结果是指是否具备在江夏就读条件); 5月13至5月17日补登记的新生,6月4日后查看登记结果。7月1日后,可登录平台查看入学安排。
(二)现场资料审核
1.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并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上完成登记后,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对口小学审核。
审核时间:5月18日---5月21日
2.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并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上完成登记后,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属地街道(园区)教育总支审核,并接受统筹安排入学。
审核时间:5月25日---5月28日
(三)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1日--3日,请家长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或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入学信息,并在招生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处理遗留问题
8月26日—28日,区教育局和各属地教育总支处理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