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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嘉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对象

更新时间:2024-02-27 00:39:17作者:未知

2023年度嘉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对象

  2023年度嘉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符合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条件的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单位)可申报。其中,出口小微企业为2023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不属于此实施期限的,不予奖补,请勿申报。

  (三)申报截止日期统一为:2024年2月29日;其中第三十二项“其他项目”为刚性奖励项目,在明确奖励对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

  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化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单位)负担,市级商务专项资金通过嘉兴市惠企直通车在线申报、在线兑现,申报企业(单位)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该平台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填报。

  (二)区级审核兑现。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按内部程序进行审核,对需要补充材料或者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企业补正;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通知企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审核并履行相关内部手续,并经公示后予以拨付兑现。

本文标签: 在线  企业  嘉兴  南湖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