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莞寓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2024-07-08
更新时间:2024-07-09 00:22:33作者:佚名
东莞莞寓补贴条件有哪些?
新就业职工租房补贴
未满35周岁,在本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在莞工作未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以灵活就业方式缴存)
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其中,单身不带子女的人员按1.5人计算平均月收入
如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42元计算:已婚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1242x4=4968元
单身不带子女人员月收入需低于1242x4x1.5=7452元
注:以上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租房补贴
在本市工作,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电子居住证),累计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由本市用人单位缴交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时间计算)
申请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以灵活就业方式缴存)
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夫妻双方和共同生活子女计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含4倍)
如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42元计算:已婚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1242x4=4968元
注:以上共同生活子女是指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未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子女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市属人才租赁住房租金优惠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享受《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府〔2019〕37号)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