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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及审核程序 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及审核程序规定

更新时间:2024-07-24 14:39:45作者:未知

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及审核程序 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及审核程序规定

  南阳保障性租赁住房受理及审核程序

  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后,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对比,根据比对结果提出受理意见。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登记对象,并于每月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异议理由成立的,取消其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到市住 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住房保障部 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材料进行复审并答复申诉人。

本文标签: 住房  工作日  异议  部门  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