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异地就医医保待遇结算方式(徐州市医保异地就医)
2024-08-28
更新时间:2024-08-28 20:31:59作者:佚名
徐州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待遇标准
门诊待遇如下:
在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产生的门诊费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在市内相应级别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不享受二次补助,不享受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在原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在备案地开通异地联网的定点药店刷卡结算时仅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住院待遇如下: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每次1500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
居民医保:起付标准为每次1800元,一、二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市内相应级别医院标准降低20个百分点,三级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统一为45%。
此外,住院待遇不享受二次补助,不享受公务员补助,医疗救助在原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此备案类型有效期为12个月,回徐州可正常刷卡结算。
★注意: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自费回参保地报销人员,按照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标准享受待遇。经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