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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本办理就业长期停留签证材料

更新时间:2024-05-16 17:05:45作者:未知

(广州)日本办理就业长期停留签证材料

1.各在留資格所需材料

请注意根据在留资格种类,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另外,根据签证审查的需要,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1)所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a)签证申请表(贴付照片 竖4.5cm×横3.5cm,白底,1张,提交6个月内拍摄的)

(b)护照

(c)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申请人页)

(d)居住证等居住证明(仅限于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

(e)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2)根据在留资格种类,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交以下材料。

(注)以结婚同居为目的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需要填写婚姻调查表。如果是以被抚养人身份与父母(或其一方)共同居住为目的,或是作为日本人的子孙等取得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签证申请,则需要填写亲属关系调查表。

2.其他相关事宜

(1)签证费

150元(代办机构将额外收取一定的代办费,详情请咨询各代办机构。)

(2)审查所需时间

原则上,本馆自受理翌日起第4个工作日发给结果(例如本周二受理,下周一发给结果)。由于在签证审查过程中,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基本材料的基础上追加其他材料,审查时间会延长。

3.有关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咨询单位

日本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

电话: 010-6532-2007

传真: 010-6532-9329

e-mail: visa@pk.mofa.go.jp

本文标签: 签证  证明书  材料  申请人  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