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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高邑县办理暂停供暖供热流程 高邑县供暖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03 13:17:12作者:未知

石家庄高邑县办理暂停供暖供热流程 高邑县供暖通知

  自2024年8月15日起建投热力河北清洁供热有限公司开始受理2024-2025年度采暖期停止供热业务:

  办理时间: 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止

  注意: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供热业务,逾期未办理视为正常供热,供热公司将收取全额采暖费。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供热大厅:中兴大街香榭丽舍北侧底商(千秋路与中兴大街交叉口北行 200米路东,站南餐厅对面)

  2.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

  3.咨询电话:0311-89200566

  携带资料:

  1.户主自行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租户办理:供热缴费卡、户主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租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条件:

  1.无历史欠费用户;

  2. 无历史遗留问题的(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暂不办理);

  3. 空置房(采暖季无人居住的住宅);

  4.对于供热系统已实行分户、户外阀门控制的房屋;

  5.房屋产权人的停止用热申请应以整套房屋为单位提出,不得提出局部报停申请。

  特别提醒:

  1. 2023年已在热力公司办理停供业务且本年度仍无人居住的热用户,无需重复办理业务。

  2. 新建建筑供热第一年不予办理停止供热。

  3. 办理停供业务后,在供热公司稽查过程中,发现私接盗热的或空置房有人居住的,一律视为正常用热,须补交全额采暖费及相应违约金。

  4. 本年度申请停供业务的用户不予办理本年度恢复用热业务。

  5. 申请停止供热后,用户需自行关闭室内阀门,并将采暖系统内的水排尽,因户内供热设施“跑冒滴漏”造成的自己及相邻用户的一切损失,由热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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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原件  复印件  户主  业务  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