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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第二次实物配租安排

更新时间:2024-07-25 21:35:43作者:未知

2024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第二次实物配租安排

  2024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第二次实物配租安排

  (一)配租对象:

  此次配租保障家庭共计812户,其中一人型575户、二人型132户、三人型105户。

  1.截至2024年6月的低保轮候家庭、兜底保障轮候家庭29户:一人型21户、二人型4户、三人型4户。

  2.截至2024年6月的低收入轮候家庭6户:一人型4户、二人型2户。

  3.截至2024年6月的其他优先配租轮候家庭12户:一人型8户、二人型4户。

  4.A型轮候家庭765户:一人型542户(截至2022年第6批),二人型122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20批),三人型101户(截至2020年新一轮第5批)。

  (二)配租时间:

  2024年7月30日-8月8日,分16个场次抽签配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配租地点:

  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

  (四)起租时间及租金:

  此次配租起租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合同期五年。起租后办理签约手续的,起租时间不变。租金标准统一为市场评估租金的50%,月租金计算公式为:所选定公租房小区的市场评估租金×50%×公租房建筑面积。

  (五)此次配租对象相关情况说明:

  1.低保、兜底保障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认定,包括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困境儿童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

  2.低收入家庭: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低保家庭收入两倍确定,即经民政部门核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1120元以下(含)的公租房保障家庭。

  3.优先配租家庭:区房管局、区民政局核定,按公租房资格审批结果,住房救助对象、二级以上重度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失独家庭、优抚对象等群体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予以优先保障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

  

本文标签: 家庭  一人  二人  对象  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