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启东市长期照护保险政策(启东养老)
2024-05-27
更新时间:2024-05-27 21:14:57作者:佚名
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体检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符合《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认定对象和认定条件,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
二、体检医院
1、蓝田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29-82730551
地址:蓝田县县城南区蓝水路与滋水路十字东南角
2、蓝田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9-82733672 15829376222
地址:蓝田县县城南街2号
三、体检时间
2024年6月3日— 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体检标准
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要求
1.申请人首先确保自己网报成功,才可体检,否则教师资格无法认定。
2.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规定的两所医院中任意一家进行体检。
3.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4.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5.《体检表》双面打印至一张A4纸上,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6.为确保良好的体检秩序,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电话预约,在工作时间前往体检医院体检,避免体检人员过于集中。并注意交通安全。
7.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集、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我局教师资格办;申请人应在体检结束后一周内,保持电话畅通,便于可能的复检联系。
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预约的体检医院。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