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月24日起开始申购

更新时间:2024-06-24 17:38:57作者:未知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月24日起开始申购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6月24日起开始申购

  6月24日上午9:00,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放申购,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可登录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什么?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供地,按“保本微利”原则面向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配售的保障性住房。

  2023年8月,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登上舞台,昆明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4月26日,昆明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呈贡区吴家营街道项目已开工建设。第二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地块筛选工作。2024年昆明市计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

  申购条件是什么?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昆明市城镇户籍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引进的人才等群体。对人才群体的申购不设户口限制。申购家庭须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购人。单身人士申购的,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含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实物分房的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须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租住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退出。

  申购流程是什么?

  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流程包括申购、项目及户型确认、审核、公示、复核、摇号、收件、选房及领取认购凭证、签订认购合同,待房屋具备交付条件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产权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申购信息、项目及户型确认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取得认购凭证后,放弃认购资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购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签订认购合同后主动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购房资格,收回住房并将申购家庭列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再次发生以上行为的,终身不得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昆明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相关问题:

  1、昆明安居网(www.kmajw.com)或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

  2、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地址:五华区护国路宝善街交叉路口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业务服务大厅;电话:0871-64899211)。

  3、主城八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便民服务点。

本文标签: 住房  昆明市  昆明  群体  的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