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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低保标准(最新)(保定市低保)

更新时间:2024-07-23 14:54:44作者:未知

保定低保标准(最新)(保定市低保)

  保定最新低保标准

  经保定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从现行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79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现行每人每年657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7644元。

  城市特困供养平均标准从每人每月9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13元;农村特困供养平均标准从现行每人每年855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948元。

  在以平均标准为中间档(第二档)的基础上,分别上浮、下调一档。一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7884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43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260元。三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6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7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992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9756元。

  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徐水区、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执行一档标准;清苑区、满城区、蠡县、定兴县、高阳县执行二档标准;望都县、博野县、涞水县、易县、阜平县、涞源县、曲阳县、唐县、顺平县执行三档标准。

本文标签: 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  人员  平均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