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异地就医备案对象+渠道+须知(江苏省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024-07-17
更新时间:2024-07-17 19:54:25作者:佚名
试用期没过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试用期就要到了,单位人事说我不符合录用条件,通知试用期不过,我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
所以即使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